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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首届3·15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广告大赛暨12315卡通形象征集活动的通知

 文章来源: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本网讯 作者:  时间: 2018-06-12

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

  首届3·15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广告大赛

  暨12315卡通形象征集活动的通知

  市监消函〔2018〕351号

 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、质量技术监督局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市场监督管理部门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:

  市场监管总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消费教育引导,两次拍摄12315公益广告,连续6年在央视3·15晚会播出,取得了显著效果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,建立消费教育引导长效机制,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科学消费、依法维权的能力,增强经营者诚信守法履约的意识,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,更好服务市场监管工作全局,市场监管总局决定面向全系统和社会各界开展“首届3·15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广告大赛暨12315卡通形象征集活动”,主题为“共治共享 放心消费”。活动已于4月27日在浙江金华举行的“中国广告论坛”上启动,具体方案可登录中国广告协会网站(http://www.china-caa.org/)查看。

  全国各级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,积极组织参与,利用活动契机加大宣传力度,提升各项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认可度。鼓励各地与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、广告公司、影视公司、电视台、高等院校等联合创作,也可以报送现有的作品。报送截止日期为7月20日。

  附件:1.活动总体安排

  2.公益广告大赛作品报送要求

  3.12315卡通形象作品报送要求

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

  2018年6月8日

  附件1

  活动总体安排

  一、活动名称

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首届3·15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广告大赛暨12315卡通形象征集活动

  二、参赛对象

 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、广告影视公司、电台、电视台、院校及社会公众均可参赛。鼓励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与广告影视公司、电台、电视台、院校等联合制作公益广告。鼓励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报送现有的公益广告作品。

  三、活动组织

  主办单位: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

  承办单位:中国广告协会

 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公益广告大赛的契机,结合本单位宣传工作实际,积极参与大赛,并做好组织发动、渠道协调、过程推进、整体推进工作,利用好各类宣传阵地和传播媒介,切实提高大赛的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。

  四、活动目的

  1.响应党的十九大号召,弘扬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消费者至上的理念,宣传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产品质量法》《食品安全法》、放心消费创建、消费投诉公示等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法律政策,提高社会知晓度。

  2.普及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等新维权渠道和消费知识,增强消费者科学消费、依法维权的能力,增强经营者提升商品服务质量、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的意识,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氛围。

  3.展现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和良好形象,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对于助推高质量增长、保障民生、防范风险、提升城市竞争力及聚人聚财作用,激发市场监管干部的职业自豪感和荣誉感,鼓舞士气,提振信心。

  五、大赛主题及创作重点

  (一)主题

  共治共享 放心消费

  (二)创作重点

  各地可以结合消费者诉求热点、消费维权工作难点、社会舆论关注焦点、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风险点等,通过相应的公益广告来提高消费教育引导的有效性、针对性,可以将公益广告创作和实际工作相结合,助推工作走向深入。

  1.普法宣传

  包括新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产品质量法》、《食品安全法》、《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》等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,尤其是其中社会关注度较高、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发挥了显著作用的亮点法条。

  2.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

  包括平台的多元登录渠道(网页、APP、微信、支付宝),支持24小时全天候登录使用的特点,消费者在线发起投诉举报的具体流程,平台ODR企业在线快速和解消费纠纷、电子地图精准定位经营者、人工智能辅助咨询等功能。

  3.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

  包括市场监管部门强化信用监管,开展消费提示警示;开展12315“五进”,构建基层消费维权网络;经营者完善赔偿先付和经营者首问两项维权制度,建立绿色通道,推动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、解决在企业等。

  4.放心消费创建活动

  包括政府、企业、社会、消费者多元共治的理念;广大经营者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、作出优于法律规定的自我承诺等举措;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亮点、成效;社会公众对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参与等。

  5.消费投诉公示试点

  包括消费投诉公示强化社会监督、通过消费者选择倒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的理念;消费者看得到、经营者有触动、全社会来关注;各地试点投诉公示的具体做法及成效。

  6.质量维权行动

  包括强化消费侵权案件查办工作;加大商品质量抽检力度并扩大社会影响力;家用电器、通讯器材、家具、汽车零配件等重点服务领域治理;集中解决经营行为不规范、售后服务无保障、维修服务质量差等方面突出问题。

  7.老年人消费维权专题

  针对老年消费群体的特点,从消费者诉求集中的会销、保健食品、投资理财、电视购物、玉石收藏、日用百货等领域入手,有针对性地进行消费提示警示和教育引导。

  8.未成年人消费维权专题

  针对未成年消费群体的特点,从消费者诉求集中的网络购物、网络游戏、视频直播、文体用品、数码产品等领域入手,有针对性地进行消费提示警示和教育引导。

  9.农村地区消费维权专题

  针对农村消费群体的特点,从消费者诉求集中的农资产品、服装鞋帽、日用百货、食品、保健食品、交通工具等领域入手,有针对性地进行消费提示警示和教育引导。

  10.网络消费维权专题

  包括针对网络消费群体的特点,从消费者诉求集中的网购、外卖、在线旅游、在线订票、网游直播、软件增值服务等领域入手,有针对性地进行消费提示警示和教育引导。

  11.预付式消费专题

  针对预付式消费维权的难点痛点,从消费者诉求集中的美容美发、健身、教育培训、洗车、餐饮、共享单车、网约车等领域入手,有针对性地消费提示警示和教育引导。

  六、大赛日程安排

  作品报送:7月20日前

  作品评审:7月下旬-8月中旬

  颁奖活动:9月下旬(与中国国际广告节同期颁奖)

  作品集中展播:2018年10月-2019年3·15

  作品下载使用:长期

  七、奖项设置

  按分类(影视、平面、广播、创新媒体类)各设置:

  金奖1个 奖杯 证书 奖金(5000元)

  银奖2个 奖杯 证书 奖金(3000元)

  铜奖3个 奖杯 证书 奖金(1000元)

  总计:金奖4个、银奖8个、铜奖12个、优秀奖若干。

  八、获奖作品使用

  1.获奖作品纳入市场监管总局公益广告库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可自行下载,通过政务大厅、政府网站、政务媒体、放心消费示范企业、12315“五进”及“一会两站”站点、社区公示栏、户外广告等多渠道推广宣传。

  2.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协调当地的电台、电视台、网络广播电视台、平面媒体等展播获奖的公益广告作品。集中展播时间为2018年10月至2019年3·15期间。

  3.中国广告协会协调会员单位,在网络媒体、平面媒体、新媒体、公交地铁等移动传媒、电梯楼宇、电影院线等多渠道推送获奖的公益广告作品。

  附件2

  公益广告大赛作品报送要求

  一、作品报送时间及渠道

  2018年7月20日24点前完成网络提交,逾期不予受理。登录中国广告协会官网www.china-caa.org点击大赛引导标识进入大赛主页面,点击“报名入口”报送作品。(超大作品需通过FTP客户端上传,参赛者需激活上传权限。)

  二、作品创作要求

  一是主题鲜明、导向正确、创意独特、语言文字规范、艺术表达得当、文化品位良好;二是制作精良、表现力强、易于传播;三是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民族宗教政策、相关法律法规,尊重公序良俗和公众感受。

  三、作品分类及格式要求

  1.影视类:适合各类视频终端播放的短片、动漫等作品影视类作品格式为MPEG4或MPEG2,时长不超过120秒;清晰度不低于720×576,生成无字幕无LOGO净版分声道格式存储;FLASH作品应生成SWF格式,保持画质清晰。两条影片以上视为系列(含两条),系列作品请按逻辑顺序上传。

  2.平面类:适合报纸、宣传栏、宣传画、电子屏等静态展示的作品 非矢量格式平面作品应提供分层工程源文件(PSD),应按照一般规格设计,最小尺寸为A4幅面,像素密度不低于300DPI(每平方英寸),并以JPG格式按源文件内容导出预览文件。矢量格式平面作品应提供可编辑矢量格式文件,并输出JPG格式预览文件;两幅以上视为系列(含两幅),系列作品请按逻辑顺序上传。

  3.广播类:适合广播电台等音频终端播报的作品 广播类作品包括广播和彩铃等形式,作品单条时长不超过60秒,制作成音频格式文件(MP3或WMA),并附广告词文稿;两条音频以上视为系列(含两条),系列作品请按逻辑顺序上传。

  4.创新媒体类:主要为H5、APP、公众号等数字交互设计的作品。创新媒体类区别于各类传统媒体的设计作品,为适于在对应的设备上播放或者使用,作品请通过PPT的形式制作展示该作品在对应设备上的播放和使用效果,数据等,最终文件务必保存为PDF上传至系统。

  四、注意事项

  1.不得在报送的广告作品中出现任何参赛单位的信息。

  2.每件参赛作品仅限一个单位报送,原则上由作品版权单位报送。如广告代理公司、影视制作公司或其他授权单位报名参赛,必须先征得作品版权单位的同意。

  3.参赛作品凡涉及肖像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、名称权等法律有关问题,由参赛单位负责。

  4.市场监管总局、中国广告协会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宣传、展览、编辑、出版、发行并供各地下载使用。

  附件3

  12315卡通形象作品报送要求

  一、征集目的

  让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的消费维权工作有一个对外统一宣传的形象,拉近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距离,进一步塑造“12315 您身边的消费维权平台”“12315 时刻在行动”“12315 天天315”等政府为民服务的形象,提高消费维权工作的识别度,让更多社会公众参与社会共治。

  二、作品创作要求

  展现12315亲民、公正、权威、高效的政府品牌形象,可以是可爱的动漫、吉祥物,也可以是庄严的徽章、LOGO;可以是具体的人物形象,也可以是抽象的符号。

  三、作品格式要求

  1.平面类:作品格式为JPG,不得低于300像素,CMYK色彩模式,5MB以下;两幅以上视为系列(含两幅),系列作品请按逻辑顺序上传,系统将自动按上传顺序默认排序。

  2.三维类:提交卡通形象单体设计稿两幅以上,包括形象各方向视图等(如正视图、侧视图、三视图等)。上传图片格式为:一般规格设计,最小尺寸为A4幅面,像素密度不低于300dpi(每平方英寸),并以JPG格式按源文件内容导出预览文件。

  注:作品报送时间及渠道、注意事项与附件1相同。

  转载来源: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

  转载链接:http://samr.saic.gov.cn/xw/yw/wjfb/201806/t20180611_27457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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